施工方合同清單中所含材料設備,施工方應在開工前1個月按合同清單上有明確品牌或生產廠家的材料向監理、造價采購部、甲方項目工程部提供封樣樣品,并經施工、監理、甲方各方簽字確認。封樣材料為2套,1套在甲方封樣室封樣,1套在總包單位封樣室封樣。注:a、需統一材料樣品封樣表格;b、做好臺賬記錄。首次進場材料,項目監理機構和施工單位必須通知甲方項目工程部相關專業工程師參加進場檢驗,甲方項目工程部專業工程師不得缺席,完成檢驗后,在“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監理簽字欄旁對檢驗情況進行簽認。施工單位按正常報驗程序進行進場報驗,監理負責驗收,甲方項目工程部專業工程師隨機參加進場驗收,各專業每月不少于2次。